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宁县2024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2024年1月19日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10-*-17-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因老旧小区基础功能设施年久失修,环境卫生差,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为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县2024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城内启元小区、玻璃厂小区、实成小区,幸福巷片区(邮政家属楼、 (略) 楼)、北桥巷片区(宾馆家属楼北楼及县委楼)。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照明、绿化种植、自行车棚及围墙、室外消防设施、新建活动广场等环境,室外管网,监控安防和配套智能充电桩等。
(一)启元小区改造工程。
小区内部沥青路面硬化1430.69㎡,混凝土路面砖硬化3963.44㎡,广场火烧板硬化1098.68㎡,混凝土路缘石1358m;拆除原砖混围墙、锅炉房;更换变电箱周围铁艺围栏;翻新自行车棚;新建双坡钢架自行车棚、花岗岩止车石,文化长廊、凉亭等。绿化面积约2237.55㎡。配备室外电气、给排水、照明、安防监控系统等。
(二)玻璃厂小区改造工程。
新建小区口袋公园,主要包括混凝土路面硬化215㎡,混凝土路缘石158m,铁艺围墙、四角凉亭、休憩长廊,安装健身器材、成品木质座椅等。绿化总面积约515.84㎡。配备室外给排水设施等。
(三)幸福巷片区改造工程(邮政家属楼、 (略) 楼)。
混凝土地面硬化4726㎡,混凝土路面砖硬化2256㎡,混凝土路缘石693m,铁艺围墙230m,南北侧电子杆系统门2个,维修改造自行车棚,拆除入口电动伸缩门,拆除并新建门房,重新粉刷砖围墙,新增健身器材等。绿化总面积约1276㎡。配备室外电气、给排水、充电桩停车场、口袋公园等。
(四)北桥巷片区改造工程(宾馆家属楼北楼及县委楼)。
混凝土地面硬化5505㎡,混凝土路面砖硬化2101.28㎡,混凝土路缘石610m,维修改造道路混凝土路面砖500㎡,花池挡墙61m,配套新做四角凉亭,钢管挡车杆,铁艺围墙,电子杆系统门等。绿化总面积约1812㎡,种植草坪、侧柏绿篱。配套充电桩停车场、给排水设施等。
(五)实成小区改造工程
混凝土地面硬化9803.31㎡;混凝土路面砖硬化1094.38㎡,混凝土路缘石1920m;小区内附属用房外饰面粉刷3941.22㎡;拆除一层危房、砖砌围墙;修补散水及台阶;种植草坪绿化面积2822.01㎡,新增成品混凝土树池95个,成品木质座椅15个,成品宣传栏10个等。配备室外电气、给排水、安防监控系统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29.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01.28万元,其他费用131.50万元,预备费96.6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