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汉杰 (略) *吨铝塑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安徽省汉杰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省汉杰 (略) 年处理*吨铝塑膜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管委会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占地面积81亩,依托现有1栋标准化厂房、1栋办公楼和1栋食堂,另外新建厂房、宿舍楼等,购置裂解炉、冷凝器、环保设备等机械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处理*吨废铝塑膜的生产能力。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310-*-04-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管委会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通 (略) (略) (略) ,排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喷淋废水、喷淋废水、冷却废水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接管进入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运营期外排废水执行枞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标准中未明确的污染因子排放限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枞阳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三)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运营期项目1#裂解车间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水喷淋+除雾+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2#裂解车间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水喷淋+除雾+静电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筛分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油罐呼吸废气直接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采用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运营期项目燃烧废气中颗粒物、NOx排放执行《废橡胶废塑料裂解油化成套生产装备》(GB/T*-2016)中相关浓度限值;燃烧废气中非*烷总烃及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炭黑)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烧废气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浓度限值;无组织厂区内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食堂餐饮油烟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中型”标准。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开挖土方采取遮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做好绿化工作。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50m2),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浮渣等一般固废均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20m2),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均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厂区分区防渗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办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接受枞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环境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R2EG66M)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