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关于对《 (略) 风电场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环辐〔2024〕29号
大唐鲁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 (略) 风电场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为变电站工程,变电站站址 (略) 鲁山县桐树沟村北侧约235米。主变规模1×40兆伏安,户外布置,变电站围墙内面积337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 (略) 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2.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确保厂界和周 (略) 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设置雨、污水分流系统,生活污水 (略) (略) 理后定期清运或 (略) 绿化,不外排;如需外排,应 (略) (略) 理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外排;建设事故集油池,变压器换油或发生事故时产生的废油及含油废水应交由具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不 (略) 置。
三、建设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电力设 (略) 和电场强度超过4kV/ (略) 域及防护要求告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确 (略) 域内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建筑。
四、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略) 理指挥领导机构,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 (略) 理。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 (略) (略) (略) 负责项 (略) 内施工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开工建设时, (略) 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工艺、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略) 审批。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