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政府办公楼室内保洁服务中标公示
一、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
二、 项目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政府办公楼室内保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浑江大街103号首创视界风尚酒店201室
成交金额:468,000元
得分:93.6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抚松县行政中心办公楼、政务大厅、综合楼、北区文化馆办公区域保洁服务包括行政中心办公楼(*.16m)、政务大厅(*.02m2)、综合楼(*.75m)、北区文化馆(6070.46m)等办公楼门前三包。行政中心办公楼、政务大厅、综合楼(负1层--8层)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含廊道内玻璃表面)、楼梯(含扶手)、电梯、通道(含消防通道)、指示牌、卫生间97个(含垃圾桶垃圾每日清理)、会议室卫生清理、座椅摆放(含一楼视频会议室、二楼会场、402会议室、大会场、政务大厅8楼会议室)。总面积*.39m。 服务要求:1、中标方应为保洁服务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统一着装。中标方指派一名负责人协调采购方提供保洁服务工作。2、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方的职责与工作规定,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确保承包范围内环境优美。如发现保洁服务区域卫生不达标,每发现一处扣除保洁费用100元,如中标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作标准为采购方提供保洁服务,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中标方保洁服务人员进驻工作区域后,要认真负责、积极工作,采购方对中标方的工作有监督权,保洁服务人员需服从采购方管理安排,遵守采购方规章制度。如中标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人员不符合条件或违反采购方规章制度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保洁服务人员,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提出更换要求。4、按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工作岗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中标方无条件完成采购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服务标准: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工作。保证承包区域清洁、干净无垃圾、玻璃光亮;卫生间清洗干净、无滞留物、洗手盆台面及地面无杂物及水迹、纸篓手纸不得超过纸篓的1/2;垃圾每日清理运出;楼梯扶手、围栏白钢及玻璃无灰尘;保洁员对保洁区域进行日常巡视清理.每季度对保洁区域卫生整体清理最少一次。 服务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伟 赵世亮 曾庆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抚松县抚松新城行政中心一号楼
联系方式:赵世亮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抚松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方式:04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0439―*
获取 (略) 址:http://**://http://**.cn/&infoid=f4af855b-a426-47fb-ab1a-f316c*c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政府办公楼室内保洁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抚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购政府办公楼室内保洁服务) ,属于(物业管理); 承接企业为(吉林省 (略) ),从业人员(42 )人,营业收入为(37)万元,资产总额为(145 )万元 ,属于自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吉林省 (略)
日 期: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