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ZW)#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教 (略) 海原县第四中学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二、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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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海原县第四中学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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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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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商务情况 | 3.00 | 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供货期、质保期、投标有效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售后问题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 (略) 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售后服务响应及时,人员安排合理,售后服务方案各项内容清晰完善得10分; 售后服务承诺完整,售后服务体系完善,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合理, (略) 理响应及现场服务到位及时,售后服务方案各项内容描述完整,但不够清晰完善得8分; 有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问题解决方案不完善, (略) 理响应以及现场服务到位的内容描述不具体、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完整得6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问题解决方案不合理,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4分; 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没有问题解决方案及售后服务响应的得2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4 | 节能、环保产品 | 1.00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 0.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0.5分,两项最多加分至 1分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
5 | 技术指标及参数响应情况 | 24.00 | 技术参数要求中带“★”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本项基础分为18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备注: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参数有效性的不予认可, (略) 理;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页码),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加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官网截图、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 |
6 | 实施方案 | 12.00 | 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供货、安装实施方案、进度安排、人员组织结构、实施安全保障及注意事项、设备调试等内容。 方案内容阐述全面详尽,内容覆盖全面,对以上内容均有有详细说明及具体措施,完全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12分; 方案内容阐述完整,内容全面,对以上内容均有说明及措施和流程,满足实际情况及需求的10分; 方案内容阐述具体,对以上内容有说明但具体操作措施及流程基本可行,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方案阐述简单,有具体说明但措施内容仅部分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6分; 方案内容不全、表述混乱,只有少部分内容能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4分; 方案内容不全、表述混乱,不能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7 | 质量保证方案 | 8.00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善、有承诺延长质保期、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且内容详细、提供备品备件情况充裕的得8分;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整、有承诺延长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部分内容齐全、提供备品备件情况充裕的得6分; 投标人有提供质量保证承诺,有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基础上延长质保期、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4分;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善、质保期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不完善、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8 | 供货配送方案 | 6.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 (略) 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高效的得6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 (略) 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得4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的得2分; 未提供供货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
9 | 培训方案 | 6.00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维护管理及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维护管理和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的整体维护管理和培训方案内容详尽,可行度高,培训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人员有相应资质、完全满足使用需求的得6分; 维护管理和培训方案目标明确、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培训措施基本可行,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培训目标基本清晰,方式单一,基本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得4分; 维护管理和培训方案及培训具体内容空泛简单,培训目标不清晰,思路混乱的得2分; 未提供维护管理和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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