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荔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内容通知如下:
1、为什么要设置GB类业绩?还要设置项目经理出场答辩?? (略) 一个机会吗?建议取消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设置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编制,工程类别的设定满足《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略)-2013)的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答辩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本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填写。
3、GB类管道分为:GB1:燃气管道和GB2:热力管道。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工程类别:GB类公用管道工程”,请代理明示:“热力管道或者供热管道"业绩符不符合要求?
回复:GB类公用管道工程包含GB1(城镇燃气管道)、GB2(城镇热力管道),GB1或GB2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中的工程类别要求。
4、GB类管道分为:GB1:燃气管道 和GB2:热力管道。招标文件要求业绩为“工程类别:GB类公用管道工程”,请代理明示:“热力管道或者供热管道"业绩符不符合要求?
回复:GB类公用管道工程包含GB1(城镇燃气管道)、GB2(城镇热力管道),GB1或GB2均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中的工程类别要求。
5、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略)MB(略)/2022-(略) }中“六、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 及时将依规屏蔽或者注销的企业入渝信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同时,将违反《 (略) 建设工程 (略) 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而被注销入渝信息的企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非常明确“未经入渝 (略) 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
回复:本项目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6、请问我司承建的燃气工程劳务分包工程,工程规模及造价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燃气工程劳务分包业绩不满足要求。
7、我公司签订的燃气工程年度框架合同,(略)方出具的业主证明能证明本工程已完工产值、规模及完工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已完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3.3款。
8、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我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参保证明只能体现“在本单位起始参保时间”及“社保证明打印时间”,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社保参保时间要求?
回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
9、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 (略) 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2、<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重庆 (略) >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 (略) (略) 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 (略) 地方金融 (略) 关于印发《 (略) 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 (略) 理。
注: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年11月7日
[(略)(略)].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