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武警远安县中队营房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173-*-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0682
3、项目名称:武警远安县中队营房改造及附属配套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1.*(万元)
6、最高限价:10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营区班组宿舍、洗漱卫生间、食堂地面、厨房地面、室内健身房、图书馆、 (略) 、家属接待室、心里咨询室、执勤瞭望岗哨、备勤室等面积合计600平方米区域进行改造;老旧营区道路刷黑,面积4000平方米;安置青石路缘石200米;修复马尼拉草坪1000平方米;添置一批设备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3磋商供应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6.3.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是该供应商,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 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 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6.3.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3.3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 (略) 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3.4拟派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本工程的磋商会将于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5室组织解密工作,供应商应当在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略) 财政局《市财政局关 (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2]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接受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磋商: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 (略) 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远安县鸣凤镇城东大道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阳越 (略)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步行街13-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在河/张传凤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