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见心斋香山传统文化传播基地建设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方): (略) 香山公 (略)
供应商(*方):北京方略 (略)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中12.4.1付款周期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1.减少项目由于部分设备需*方单独采购原因,项目发生减项,现*方的减项部分为空调、触摸屏、床、办公桌、办公椅和演讲台(详见附件报价单。)2.减项后调整原合同价款*、*双方经协商,约定减项部分价款为¥*.0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原合同总价(价税合计)为¥*.13元(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仟零***元*角*分),因此扣除减项后,本合同总价(价税合计)为¥ *.13元(大写:人民币*佰**万零*仟*佰***元*角*分)。3.减项后调整付款安排本合同总价已支付¥*.7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角),扣除减项后,本合同总价剩余¥*.43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角*分)未支付,剩余款项按如下安排支付:在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进度8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方应向*方支付¥ *.45元(大写:人民币 **万零*仟*佰零*元*角*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审核意见支付剩余工程款,即结清本项目下*方应付*方的费用。”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10-08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