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标段(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 年9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卫滨磋商采购-2024-9
2、项目名称: (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元(其中:第一标段:*.61元,第二标段:*.1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卫滨磋商采购-2024-9-2 | (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标段 | *.16 | *.16 |
5、建设规模: (略) 修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贾屯 (略) 修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赵 (略) 修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有内容。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8、工期:3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开标前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 (略) 查询同具效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 (略)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 (略) 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排名第一,则选择顺序靠前的标段中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2日 08:30 时至 2024年8月28日18:00 时
2、地点: (略) (略) 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会员 (略) 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9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第二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加密电子响应文 (略) (略) (略) 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
(略) 卫滨区财政局:03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2008号
联系人:许茂青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红旗区新中大 (略) 交叉口洪门新村
联系人:宋东霞
联系电话:*
河南 (略)
2024年8月21日
我要投标 自查表.pdf (略) 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