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中共宁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略) 对中共宁南县委政法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就“宁南县‘雪亮工程’三、四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4年11月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于2024年11月7日向 (略) 发出《补正通知书》。
(略) 理期间,本机关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 (略) 邮寄的《撤诉函》。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 (略) 理程序终止。
特此告知。
宁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