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已由 (略) 市 (略) (略) { *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 (略) 条件, (略) ,招标人为 (略) 国 (略) ,代建单位为 (略) 安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中 (略) 有限公司。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建家坪、高山红哨、紫阳峰、新建坳 (略) 须坪—土界等牧区。
2.3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金额约为 *** . * 元,建设内容包括(1)高山草甸草原修复: * 0 亩;(2)道路破坏边坡草原修复: * 3 平米;(3) (略) 围栏安装: * 5 米;(4)管护 1 年(毒杂草防除、病虫害防治、施肥管理等工作);(5)管护监控设施安装:铁塔 (略) 3 座,影像监控点 7 座。(6)茅坪湖等沿路区域草甸修复。
2.4工期要求: *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图纸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注意景观效果,按时完工。
2.6保修要求:依据合同约定。
2.7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内含园林、景观、绿化设计、施工等相关业务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略)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效期内有)。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专业 *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略) 文件要求。
3.3按 (略) (略) 厅“湘建建【 * 】 * 号文件要求配置, (略) 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可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 (略) 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但如能在相关信息平台查询在建工程情况必须提供。);
3.5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单位要求企业状况良好,且 (略) 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 (略) 门出具的 * 年3月至 * 年8月连续 (略) 保的证明;
3.8投标人提供至少 * 个近 * 年( * 日- * 日)合同价为 * 万元以上的草山、草原、沙地退化治理生态修复施工经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 * 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