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大河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 (略) 大河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项目名称) (略)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略) 发 (略) (略) 大河中学高中学生宿舍楼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攀仁发改〔2024〕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 (略) 大河中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 (略) 大河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 (略) (略) 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攀仁发改〔2024〕1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宿舍一栋,规划用地面积4586.8 平方米(约 6.88 亩),拟建建筑总建筑面积 (略).29平方米。建设内容中基本建设部分包括学生宿舍的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总平及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共计2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略)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略) 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5)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开始登(略):□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 (略) (四川省· (略) (州))(网址:http://**)—“登录”—“ (略) 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四川省?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 (略) 大河中学校
地 址:攀 (略) 南段1898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 (略)
地 址: (略) 东区奥 (略) 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0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