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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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明 (略) | 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幢12层39号 | 7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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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顺 (略)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4单元24层2405号 | 147,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明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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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MR设备维保服务 | 保修服务包含:专业保养、远程服务(SRS)、现场维修。 | 1、现场维修:每年提供2次现场维修(不含备件费用)。 2、预防性保养:按保养计划提供每年2次,以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3、预防性保养中需更换的耗材(如吸附器等)必须是原厂原装备件,并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2、安全检查:按照设备厂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每次检查结果记录 (略) 存档。具体包括: 1)指定检查计划; 2)机械安全检查; 3)电气安全检查; 4)记录检查结果。 7、质量保证:通过专业保养以保证设备质量达到质量标准: 1)指定检查计划; 2)图像质量(效果)检查; 3)评判参数结果; 4)记录检查结果。 4、安全升级:提供厂家安排的安全性升级,记录升级程序。 5、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或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 6、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若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进口产品,则须提供合法的原厂合格证明、报关单等商检证明。 7、供应商必须能合法获得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厂高级故障诊断软件诊断维修钥匙(Service Key) ,并保证不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 ▲8、培训方案:合同中安排至少1人次的临床应用培训或设备维护方面的培训,培训质量按照原厂培训标准,每次培训时间不低于3天(含往返程)。 9、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24小时365天维修服务热线支持,维修技术专家提供远程在线技术支持,维修诊断和专家在线临床应用支持。 (略) 故障通知必须及时电话响应,如需到现场维修,供应商派遣维保服务技术人员需具备原厂维修技术。若维保服务技术人员对维修设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供应商应具备职业防护装备,按国家要求制定并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终止续签。 |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若服务内容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时,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供应商须对上述事宜作出承诺,承诺在成交后按照上述要求履行。(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0,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中顺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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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CT等6台主机设备维保服务 | 采购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 | 1、保修范围:GE彩超(E7)主机1台及9L-D,C1-5,心脏探头总共3支探头全保;GE彩超(E8)主机1台及11L-8,RAB4-8-D,C1-5,IC5-9-D总共4支探头全保;理邦便携式彩超主机1台及C5-2Q,L12-5Q,P5-1Q总共3支探头全保。 2、维保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费;(2) 设备的维修人员工时费、差旅费;(3)3台彩超全保设备的所有维修更换的零部件费用;(4) 对所有彩超进行培训和指导的费用;(5)对所有彩超系统、软件升级更新费用。 3、远程维修技术支持:能通过电话、邮件等获得专业技术工程师支持。 4、设备定期保养:所有设备每年提供至少4次专业规范保养,提供保养服务报告。保养内容包含设备安全检查、影响质量检查、远行状态检查、设备除尘保养等,特殊情况时,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临时安排保养服务,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执行。 5、不定期更新:设备安全性升级。 6、系统软件更新:维保期内负责系统软件的非功能性升级。 7、临床条件调试:能根据科室要求安排 (略) 调试机器预设条件。 8、开机率保障:全保设备保证不低于95% (以一年法定工作日计),若所保设备未达到以上开机率保证,即停机每超出一个工作日,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两个工作日(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 ▲9、超声探头:所有在保探头损坏时需免费更换为原厂全新探头。 ▲10、响应时间:工程师10分钟电话响应,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故障情况及时派工程师进行指导或赴现场维修,其中电话响应时间≤10分钟,现场响应时间≤24 小时。 ▲11、零备件更换:在整个保修时间范围内的所有零部件免费更换,提供的配件是原厂全新配件,与原机型匹配。 12、维修人员要求:供应商派遣维保服务技术人员需具备原厂维修技术。若维保服务技术人员对维修设备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供应商应具备职业防护装备,按国家要求制定并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3、维修检测工具:供应商需提供维修保养设备的相关特殊精密专业工具列表(提供专用维修工具校准记录及年度国家级校正认证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出具的合格报告复印件)。 14、服务报告:维修完成后在一周内提供单次维修服务报告,次年年初提供本年度设备年度运行服务报告,装订成册。 |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终止续签。 | ▲1、每年度定期校准和保养四次及每年提供两次设备巡检。定期保养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机械或电气的检查、软件的正常维护、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其它服务,并提供详细书面保养报告。特殊情况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临时安排保养服务,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执行。(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无限次的设备人工技术服务,包括电话服务和现场服务。保修期内负责对保修设备进行维护以及故障维修,包括突发故障维修,运行状态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设备除尘保养,影像质量检查,以及校准和调整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承担保修期内设备故障维修,定期保养以及由此产生的维修人员人工费、差旅费、备件费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保修期内确保设备达到95%的开机率。开机率低于95%,即全年(以365天/年计算,不分节假日,开机率=设备实际开机时间/应工作时间)若所保设备未达到以上开机率保证,即停机每超出1天,维修服务合同期限自动延长3天(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次故障停机在24小时内修复,如需更换配件,则在配件到货后12小时修复故障。(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应用于日常维修维护更换的配件,须是合格的零配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不会给设备带来危害。必须更换原装零配件,保证正规来源、合法。(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若服务内容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时,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涉及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供应商须对上述事宜作出承诺,承诺在成交后按照上述要求履行。(注: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重点节假日前夕或采购人要求的特殊情况下配合采购人对设备进行巡检。 8、供应商对设备进行维保或维修、巡检完成后,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单并交采购人相关科室签字确认。工作记录单交设备使用科室或设备管理科室流存。每年度末将当年维保维修记录装订成册(包含文字和图片等) ,交采购人设备管理部门存档。 9、维修工具:供应商需具有设备整机维修所需的整套工具,其中至少需包含数字万用表、直流稳压可调节电源、数字示波器等工具。(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校准合格证书复印件) 10、整机人工技术服务,包含无限人工服务,每年4次保养及保养耗材,远程服务。 11、包含除高值备件外常规备件(单价≤2000元/个)免费更换,其他备件有偿更换,采购人有权找成交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采购。 | 147,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忠诚(采购人代表)、陈世明、李佐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基础按下浮 20%计取代理服务费。单项目最低收费标准:单个项目不足7000元人民币时按7000元人民币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2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700号
联系方式: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