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 225 团天然气 (略)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高压部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第十四师225团天然气 (略) 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5) 已由 第十四师发改委 以师发改发【2024】8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四师225团
3.工程规模:(一)高压部分,本工程起输点为和—民输气干线45#阀室,末点位于225团门站,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D168.3×5.6。输气量为1.2×104Nm3/h,管道全长11.0km,共12次穿越,其中顶管穿越1处,共20m,大开挖加套管穿越共11处,共106m。(二)中低压部分,新建中低压埋地管道49.73公里,庭院低压架空管线86.32公里,调压箱125台及安装入户管道、报警器、IC卡智能表等户内设施,其中多层民用户1504户,农村平房用户1913户。(三)门站,新建综合门站一座,建筑面积273.15平方米,包括围墙、钢板大门、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 | 第十四师 225 团天然气 (略)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高压部分) | 高压部分,本工程起输点为和—民输气干线45#阀室,末点位于225团门站,设计压力6.3MPa,管径为D168.3×5.6。输气量为1.2×104Nm3/h,管道全长11.0km,共12次穿越,其中顶管穿越1处,共20m,大开挖加套管穿越共11处,共106m。 | 150 |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且具备GA1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并且要有相应的施工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投标人须具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3年10月份至2024年3月份)。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4.业绩要求:企业相关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管道直径或压力)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业绩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类似(管道直径或压力)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业绩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略) 站查询截图)。 6.人员要求:人员具备齐全,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无安全、无质量事故和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情况的承诺书。 7.其他要求:(1)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 (略) 场监管 (略) (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满足现场要求; (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人员配备齐全,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3年10月份至2024年3月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 (略) 通知公告《关于 (略) 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 (略) 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 (略) 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3月2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0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 (略) 或兵团各 (略) (略) 上注册,注册成 (略) 上( (略) 网站http://**)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上 (略) 网站http://**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7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系统业务
八、其他说明 1、 (略) 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2、本 (略) 上评标。(注:招标文件需在公告时间内进行下载领取,超出规定的领取时间,将无法下载领取,投标 (略) 上上传,请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 (略)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四师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五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 (略) | |||||
地 址: | 第十四师二二五团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马军全 | 联 系 人: | 温仲军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