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电话:023-*,通信地址: (略) 云阳县云商大厦2楼环保窗口,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云阳县高阳镇废旧泡沫EPS颗粒生产项目 | 重庆 市 云阳 县 高阳 镇 乐公村3组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成立于2023年9月14日,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略) 场需求,建设单位拟投资1900万元, (略) 云阳县高阳镇乐公村3组(高阳镇中小企业聚集区)建设“云阳县高阳镇废旧泡沫EPS颗粒生产项目”,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000m2,主要建设1条利用废旧泡沫生产EPS颗粒产线,拟建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1800吨EPS颗粒。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云阳县美环 (略) 已建成的厂房进行项目建设,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动土、土石方开挖等。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 (3)噪声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喷淋塔+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云阳县美环 (略) 已建生化池,处理规模5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高阳镇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存储于一般固废存储间,危险废物存储于危废暂存间。 (4)噪声 通过减振、隔声、衰减等措施减噪。 (5)环境风险 油品存储间、危废暂存间的地面应做防渗处理,且做相应截流措施,张贴防火安全警示标示,并配置灭火器、防护用品等应急设施,液态、半固态的原辅料需桶装密闭存放,底部设置托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