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同意尤溪县临港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尤经发委〔2024〕7号)收悉,原则同意该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尤溪县临港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地块位于中仙镇西侧,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8.6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采矿用地、 (略) 用地、排水用地、防护绿地。
三、规划地块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控制要求应严格按照图则内容和相关规定执行。
四、要完善规划区内配套给水、污水、雨水、电力、 (略) 政工程规划。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指标,依法管理、依法建设、认真监管,确保《尤溪县临港工业集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顺利实施。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报批。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