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受布尔津县 (略) 的委托,新疆众智安环 (略) 承担《绿电制氢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绿电制氢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经济开发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50′53.41″,北纬:47°40′30.45″。
3.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概况: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500Nm3/h、1000kg/d的制氢工厂(建筑面积7100m2)和年产1000套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加氢设施的建设;二期建设1500Nm3/h、2000kg/d的制氢工厂(建筑面积5000m2);三期建设氢储能及相关核心零部件和配套产品基地(建筑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15100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布尔津县 (略)
联系人:周子煜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众智安环 (略)
联系人:马志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挂出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相关意见。
布尔津县 (略)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