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沃冠承钢结构有限公司博科集团医用舱体及钢构件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医用舱体及钢构件生产项目
地点: (略) 五莲县高泽街道城 (略) (略) (略) 口
建设单位:山东 (略)
建设内容: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布置钢构件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购置通过式抛丸清理机、电动伸缩喷漆房及环保设备、激光切割机、数控直条切割机、二保焊机等及其他环保设备。项目投产后,年产医用舱体1000吨、钢构件70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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