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鸿(山东) (略)
气相沉积法碳化硅涂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 公示目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对瑞晟鸿(山东) (略) 气相沉积法碳化硅涂层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瑞晟鸿(山东) (略) 气相沉积法碳化硅涂层项目;
3.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晟鸿(山东) (略)
联系人:赵光燮
电话:*
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菏泽 (略)
联系人:王工
邮箱:*@*ttp://**
5.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如果对本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意见和建议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