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河西地区
公示时间:2024-06-19
受理时间:2024-06-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临时占地、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部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中使用的挖掘机、装载机、洒水车、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淤泥、建筑垃圾及渣土;地下水及土壤可能产生影响的途径有隔油沉淀池渗漏、车辆和设备漏油、施工生产生活废污水随意排放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包括严格控制作业范围,现有乔木原位或伐移,散料、裸露面和临时堆 (略) 苫盖、围挡和洒水、土方开挖避开雨季,临时堆土区周边设置排水沟及沉沙池,土地平整及绿化;禁止施工废水排入河道;有水河段施工期避开鱼类繁殖期;涉水施工需建设围堰,分段围栏、分段拆除的推进方式;产生的弃渣及时清理出河道,及时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减小对地表水体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外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外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隔油沉淀池设置防渗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远离居住区,距离居民较近且工程量较大的水毁点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居住区附近严禁夜间施工;加强管理,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增设围挡、洒水抑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储、临时堆土及时清运或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产生的渣土、建筑垃圾、淤泥统一收集,及时 (略) 垃圾渣土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群众反馈。
联系人: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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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 (略)
审批部门: (略)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丰台 (略) 2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恒盛宏大基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