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某单位信息系统优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充 (略) 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某单位的信息系统优化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信息系统优化项目 | 购置服务器、交换机、安全防护和电脑等设备; | 232 | 2024年5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意向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需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及以上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2)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公示期为15个历日,在公示期内(工作日)有意向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委托授权书(含公司信息、联系人身份证信息),到我单位领取技术规范书。
4.意见反馈方式:(一)领取技术规范书后,请在公示期(工作日)内,通过军队采购网以及互联网采购网进行意向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5.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
(略) 某单位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