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略) 水利 (略) 水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高峰,项目代建机构为无,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赢德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南文城村饮水安全工程、万里饮水安全工程、北狗台饮水安全工程等16 处供水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更换消毒设备16 套,流量计15 套,修缮消毒设备间13 间, (略) 进行升级1 项,对26 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的消毒设备进行专业化运行维护。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08-19 00:00至2024-08-23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灵寿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 (略)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公共 (略) 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网、,E招冀成 (略) http://**)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②特别提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③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①E招冀 (略) 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河北赢德 (略) 联系人:贾少甫、张慧芳、刘利强; 联系电话:0311-* ②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31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水利局质量监督科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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