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名称:界首市泉阳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胡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同
二.合同编号:JS2024#-1
三.项目名称: 界首市泉阳镇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胡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四.项目编号:JS2024#
五.发包人: (略) (略)
六.承包人:安徽 (略)
七.所属行业:工程招标
八.签订时间:2024-12-18
九.合同价格:#.10元
十.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张健
十一.工期:180日历天
十二.质量标准:合格
十三.付款方式: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25日为工程款支付期,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85% 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的90% ;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并移交完成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款3% 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在退还时,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承包人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质保金的,发包人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 100% )。
十四.相应 (略) 理 (略) 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