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2023年8月11日宣威市众投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
- 发布时间2023-08-11 09: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874-*,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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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众 (略) 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凤凰街道办事处大屯居委会杨梅山 | 建设单位 | (略) 众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新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的快速发展, (略) 建设会逐步加快,当地建设所需沥青混凝土需求量将快速增长。为满足当地开发建设对沥青混凝土的需求,项目业主 (略) 凤凰街道办事处大屯居委会杨梅 (略) 众 (略) 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20日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04-05-*。 项目名称: (略) 众 (略) 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凤凰街道办事处大屯居委会杨梅山; 建设单位: (略) 众 (略) ;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980m2,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5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骨料仓3240m2,购置安装沥青贮存罐、沥青拌合设备,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及环保工程等附属设施。达到年生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万元,占总投资12.4%。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骨料大棚、配料仓、沥青储罐、搅拌楼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环保设施等,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具体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设备冲洗水。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清洗废水将其收集后引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和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可能减少雨季期间的施工。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项目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污分流。定期检查排水沟畅通情况,以及沉砂池淤积情况,避免各设施损坏导致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增大,或处理效果下降,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二、废气 项目的扬尘主要在基础建设、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其次施工车辆运送施工材料以及材料的堆放也可能引起较大的扬尘及道路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施工期车辆运输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中的污染物主要有NOx、CO等。施工期的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产生量较少。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入场和场内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后,车速应控制在20km/h以内,减少车辆碾压起尘量。易扬尘物料使用篷布等遮盖。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运输、装卸土石方、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现场材料及土方必须堆放整齐并遮盖,严禁裸露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不允许现场乱堆放。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三、噪声 在施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项目施工道路沿线敏感点处设置警示牌,提示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应限速禁鸣,减小车辆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保护措施: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时清运处理。并按当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施工区设置若干的垃圾桶用于分类收集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合理利用开挖的土石方,不随意堆放,避免不合理施工开挖,采取去高补低方式进行地面平整,开挖过程中将土方全部合理调配用于平整,不产生外运弃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56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2000mg/m3,在厂区西南侧地势较低处建设1座容积为60m3的场地雨污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可完全消耗,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量约为0.16m3/d,厂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容积为5m3,可暂存项目运营期的生活污水,项目区周围分布有大量旱地,可完全消耗项目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回用于农业生产,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二、废气 本项目年产60万吨沥青混凝土,骨料提升、筛分、矿粉进料粉尘产污系数取0.12kg/t-产品,则粉尘产生量为72t/a,项目设计将对矿粉仓、提升机、振动筛钢架式封闭结构上设置管道与除尘器相连,进行负压收集,与滚筒烘干废气一起经同一套除尘系统处理,除尘效率按99%计,则骨料提升、筛分、矿粉进料粉尘排放量为0.72t/a,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综上所述:项目生产线工艺废气中颗粒物产排情况合计为颗粒物产生量:0.195+72=72.195t/a,产生速率为12.53kg/h,浓度为5406mg/m3。排放量:0.002+0.72=0.722t/a、排放速率为0.3kg/h、排放浓度为54mg/m3。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根据设计,项目骨料烘干、提升及筛分、矿粉仓废气排气筒(DA001)高度设置为15m,高出了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排气筒DA001按照15m设置合理,满足标准要求。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4.5 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 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项目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DA002)高度设置为8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项目生产线工艺废气排气筒(DA003)高度设置为15m,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满足标准要求。沥青拌合楼骨料干燥系统废气、筛分粉尘等通过密闭集气后进入沥青混合料搅拌楼配套的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为上表中可行防治技术。项目5个沥青储罐呼吸口废气设置密闭引风管收集,搅拌楼出料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空气冷凝+电扑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为上表中可行技术。所以,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技术均为可行的防治技术。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纸屑、塑料、果皮等物质,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收集暂存过程中散发的异味影响和处置不当对环境造成固废污染。针对生活垃圾,环评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A、运营中生活垃圾应使用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袋装暂存; B、设置专人负责定期清运,清运周期控制在1~2天内,避免垃圾发酵产生异味; C、严禁随意丢弃、焚烧垃圾。场地雨污水收集沉淀池会产生少量沉渣为一般固废,产生量较少,定期清掏后回用于项目内绿化种植用土。员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会产生少量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周围旱地施肥。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由振动筛筛分出来的不合格骨料,统一收集后储存于料仓内,定期返回商家重新加工。项目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对筛分粉尘进行收集处理,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经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作为生产原料。项目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废机油及废活性炭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导热油由导热油系统直接储存,5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转运处置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严格执行环境管理要求。 五、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在生产区、罐区、危废暂存间、场地雨污水沉淀池、化粪池等区域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厂区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渗漏或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即在建设期做好厂区的污染防渗措施,运行期加强维护和管理情况下,项目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控的。根据本项目土壤污染类型及污染途径,针对大气沉降、垂直入渗和地面漫流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为防止大气沉降影响,尽可能从源头控制项目内废气的产生,规范的作业和及时维护设施设备等措施来减少项目区源头废气的产生量;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经尾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项目占地范围内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为防止入渗影响土壤环境,罐区(包括沥青储罐区、轻油、导热油储罐区域)、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化粪池、场地雨污水收集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根据项目区的地形特点优化地面布局,项目区内设置地面硬化、厂界设置围墙,防止地面漫流土壤环境污染。 | |||||
结论 | |||||
本项目 (略) 凤凰街道办事处大屯居委会杨梅山,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根据环评分析,项目沥青拌合楼骨料烘干系统废气、提升筛分粉尘、矿粉进料粉尘等通过密闭集气后进入沥青混合料搅拌楼配套的“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通过1根8m高DA002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5个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置密闭引风管收集,搅拌楼出料口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空气冷凝+电扑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骨料堆场建设为密闭式钢结构彩钢瓦大棚(留设进料口),骨料大棚内设喷雾降尘设施,骨料在装卸及转运过程采用喷雾降尘,设置6个冷料进料斗,周围建设为密闭式彩钢瓦大棚结构(留设进料口),冷骨料输送皮带采用彩钢瓦封闭降尘。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各类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场地雨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当地环境质量及主要关心点环境影响很小,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