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对铅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湖坊至 (略) 配套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铅路字〔2024〕6号)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 (略)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铅发改投字〔2023〕57号)的批复内容.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我委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承 (略) (略) 事业发展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湖坊镇、陈坊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硬路肩扩宽,路线全长11.445公里。
四、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经核定,本项目总投资3849.*元平均每公里造价为336.*元。建安工程费用2864.*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为4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16.*元,预备费为181.*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六、请按本批复内容,抓紧优化完善施工图设计,进一步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铅山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湖坊 (略) 配套项目初步设计专家意见。
?2024年3月20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