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起止日期 | 2024年12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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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贺雷 |
联系电话 | * |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天 (略)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项目业主 (略) 人民政府天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东交民巷44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服务律所应指派1名律师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2.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2.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3.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5.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
6. (略) 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7.参与涉及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担任代理人。
8.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 ZJ2024BJ* 项目名称 天 (略) 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 (略) (略) 项目业主 (略) 人民政府天 (略) 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5.*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略) (略) 东交民巷44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服务律所应指派1名律师为联络人,固定与我单位对接工作,且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
2.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与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2.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3.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5.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
6. (略) 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7.参与涉及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担任代理人。
8.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9.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贺雷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略) (略) 东交民巷44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贺雷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略) (略) 东交民巷44号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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