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陕气专办发〔2024〕98号)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再补充申报2024—2025年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8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不属于保障类企业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举报电话:029-(略)
附件: (略) 拟再补充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8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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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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