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委农办〔2021〕4号文件规定,由县乡村振兴局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户购买医疗补充保险,2023年12月动态调整后再扣除一月份死亡人员建档立卡脱贫户为4128人,保费200元/人/年,保费小计82.*元;截止2023年1月民政局动态调整后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户为1852人,保费50元/人/年,保费小计9.*元。所需保费合计91.*元,从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列支。
现将资金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99-* *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