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观澜湖商业交流培训中心项目( 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观澜湖商业交流培训中心项目( 三期)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观澜湖商业交流培训中心项 (略) 龙华区龙桥镇南侧 (X- 11 地块)(地理位置:E110.*°,N19.*°),
建设内容: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本次验收为三期建设内容。验收4栋建筑物(1栋商业交流中心大楼和 3栋(产权式)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总占地面积为10876.80m2, 总建筑面积为41178.25m2 ,其中地上32152.78m2,地下8194.52m2。分别为商业交流中心大楼10#楼、(产权式)公寓11#楼、(产权式)公寓12#楼、(产权式)公寓13# 楼。三期建设内容总投资22232万元,环保投资186万,占总投资的0.83%。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工*
电子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链接:
公示稿:http://**-2aflWlSv7dg 提取码:serl
验收意见:http://** 提取码:4w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