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等七部委和省水利厅等七厅(局)对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为确保清理整改工作质量,按期完成验收销号工作,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联合盂县 (略) 、盂县 (略) 、 (略) (略) (略) 、盂县 (略) 、 (略) 、 (略) 开展盂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工作。
本次清理整改验收工作涉及退出类电站1座为:盂县龙华口水电站;整改类电站5座为:盂县永安水电站、盂县御枣口水电站、盂县北峪口水电站、盂县闫家庄水电站、盂县王家庄水电站。验收组按照小水电“一站一策”整改内容,结合电站自查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电站进行逐一核查,所涉6座水电站均已按综合评估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和“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现准予验收销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53-*。
特此公示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