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2024〕2号)文件精神,按照综合评价办法,现对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1日-11月7日。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对象进行监督;如对评价结果有疑义,企业可在公示期内请提供营业执照、用电情况、用地情况及其他相关书面资料,并由各乡镇审核后并签字盖章后统一 (略) 。由于时间紧迫,今年只有仅对评价结果公示1次,请各有关企业务必重视,及时反馈。
六、咨询电话
县亩均业务咨询:0577-(略);微信号:JXJ(略)。
昆阳镇经济办0577-(略);鳌江镇经济办0577-(略);
水头镇经济办0577-(略);萧江镇经济办0577-(略);万全镇经济办0577-(略);腾蛟镇经济办0577-(略);麻步镇经济办0577-(略);海西镇经济办0577-(略);平阳经 (略) 管委会经发科0577-(略)。
附件1: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1030.xlsx
附件2:2023年度规下工业企业亩均综合效益评价结果A1030.xlsx
附件3:2023年度规下工业企业亩均综合效益评价结果B1030.xlsx
平阳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联席会议
(平阳县经济 (略) 代章)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