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邢台 (略) 工艺品雕刻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工艺品雕刻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邢台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暑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爱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