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凤安委办〔2024〕10号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河安委办〔2024〕23号)要求,结合《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全县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凤安委办〔2024〕7号),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清醒认识当前全县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全面抓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亲力亲为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切实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着力解决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节日特点,紧盯抓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五一”假期群众出行需求大、风险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和执法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组织本行业领域动态分析节日和汛期期间一些难点堵点和易引发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安全风险,及早掌握本行业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 末梢、岗位人头,条块结合、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严防死守,确保“五一”假期和汛期全县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保节日和汛期平安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领导干部既要在岗在位又要查铺查哨,重大险情和救援处置行动要亲自协调、靠前指挥,坚决杜绝信息报送不及时和信息倒流问题,确保重要情况 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处置。应急救援队*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出动、高效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凤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30日印发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