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县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施工(第 * 次)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已由 (略) (略) 以秀山发改投【 * 】 *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比选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竞争性比选。
2. (略) 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工程内容为公园修建,主要修建公园入口景观石刻字雕塑(5米*0.6米*2.1米) * 块、法史墙林浮雕面积 * 平方米、 (略) 主题雕塑高9米、汉白玉宣誓台(1米*0. * 米*0. * 米) * 座、普法长廊、法制中国梦雕塑总面积 * .6平方米、法制故事墙(砖砌景墙,墙身贴花岗石 * . * 平方米及法治文化语录及人物画像雕刻9. * 平方米)、法制石壁(钢筋混凝土墙+铝板干挂)、法制竹简(外饰棕色仿古木纹漆的矩管立柱+定制不锈钢字体)、入口法制公园导视(不锈钢雕塑和字体)、草坪法制小品(象棋直径 * cm* * cm,共6块)、法制故事小品(高 * cm厚 * cm,共 * 块)、公园座椅(长 * cm*宽 * cm*高 * cm*5件), (略) 分:配电箱1台,投光灯(LED * W)5套,投光灯(LED * W) * 套,埋地式投光灯(LED 9W)4套,灯笼 * 套及相关配管配线, (略) 分:栽植罗汉松桩头1株、桂花B8株、日本红枫2株、丛生朴树1株、榉树2株、苏铁7株、金叶女贞球5株、细叶结缕草 * 平方米、紫娇花 * 平方米、春鹃 * 平方米、南天竹 * 平方米、木春菊 * 平方米。总投资 * 万元。
2.2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平 (略) 区。
2.3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 (略) (略) 内容等,具体内容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 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略) 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 * 年7 月7 日起,在秀山县公共资 (略) (http:/ *** )下载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 (略) 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 (略) 知晓有关招投 (略) 内容。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 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支付比选文件的费用,否则比选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 * 年7月 * 日 * 时 * 分至 * * 年7月 * 日 * 时 * 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 (略) (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 * 幢 * 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在《秀山县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 (略)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 (略)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恒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2栋9-3
联 系 人: 肖老师
电 话: ***
* 年 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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