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东东 (略) 橡胶粉生产建设项目 | 东 (略) 东丰县二龙乡六合村六组 | 东 (略) | 厂区占地面积8400m2,建筑面积2860m2,用地为工业用地(租赁用地)。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新增生产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废旧轮胎加工橡胶粉生产线,年加工废旧轮胎3000t,橡胶粉年产量2850t,胎圈钢丝年产量70t,帘线钢丝年产量79.*t。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元。 | 吉林省晨达 (略)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机械应远离厂界布置,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营运期 (1)大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设备生产运行时产生的粉尘和恶臭气体。生产车间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噪声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方法进行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方法降噪。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地表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室外无公害厕所,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胶粉)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胶粉)作为产品出售;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