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项目名称:电梯
二、招标范围
1、本项目购买两台电梯,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旧电梯梯拆除、机房和层门大理石的修复、井道整改以及电梯更换及随机附件的设计、井道深化设计图纸、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保管、设备安装与系统调试、试运行测试、项目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工具及备品备件的提供、结算、培训、技术服务、电梯报装、报验并取得电梯合格证及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并负责理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前述项目内容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本技术规格要求所描述的招标范围和介绍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作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件、技术图纸等文件,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三、项目技术参数
楼号 | 序号 | 梯种 名称 | 载重(KG) | 数量 | 速度m/s | 层/站/门 | 服务楼层 | 机房形式 | 控制 方式 | 开门 方式 尺寸 (mm) | 井道 尺寸 (宽*深) (mm) | 底坑 深度 (mm) | 顶层 高度 (mm) | 提升 高度 (mm) | 轿厢 净高(mm) |
住院大楼 | DT1 | 客梯 (员工梯) | 1000 | 1 | 1.75 | 10/10/10 | 1-10 | 有 | 单控 | 中分 900*2100 | 2000*2450 | 1800 | 4400 | (略) | ≥2400 |
门诊楼 | DT2 | 病床梯 (消防、无障碍) | 1600 | 1 | 1.5 | 5/5/5 | 1-5 | 有 | 单控 | 旁开 1200*2100 | 2500*2950 | 1600 | 4500 | (略) | ≥2400 |
四、基本功能配置要求
序号 | 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全集选 | 在信号控制的基础上把同向呼梯信号集合起来进行有选择的答应。 |
2 | 自动返基站 | 当轿厢在设定时间内无外呼和内选时,电梯将自动返回设定楼层。 |
3 | 满载直驶 | 轿厢满载时,厅外显示提醒满载,此时电梯不响应外呼信号,执行轿厢内部信号指示。 |
4 | 错误指令取消 | 当电梯未运行时,可以通过连续双击该楼层的内呼按钮,取消已经登记的信号 |
5 | 无称重力矩补偿 | 电梯启动时,不需要增加称重开关,系统自动根据轿厢当前的重量,进行力矩补偿,达到良好的启动舒适感。 |
6 | 故障自诊断 | 系统可以自动诊断并记录电梯的故障信号,操作专用工具可以迅速排除故障。 |
7 | 楼层间距自学层装置 | 解决因故中途停电,轿箱慢速移动的措施 |
七、电梯其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含有无障碍功能电梯
含有无障碍功能电梯,无障碍设计必须符合(略)适用于残疾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及《无障碍设计规范》((略))要求,规定但不限如下内容:
(1)带盲文残疾人选层按钮:轿厢侧面高0.90~1. (略) ,设盲文按钮的操作面板;
(2)扶手:轿厢后侧设高0.80~0.85m的扶手;
(3)镜子:后壁镜子;
(4)显示与音响: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时,有清晰显示和报层语音,电梯内外能听到。
7.2、土建部分
(1)电梯机房绳孔洞开凿、机房主机承重梁孔洞开凿、建筑材料清理、孔洞回填及修复;
(2)电梯所有层门孔洞开凿、建筑材料的清理、修复及回填;
(3)电梯所有厅门大门套装饰(304不锈钢门套);
(4)电梯所有厅门入口地面装饰;
(5)电梯井道底坑梯级及梯及栏杆;
八、旧梯拆除、新梯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8.1、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拆除、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8.2、中标人应提供全部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专用仪器仪表。
8.3、中标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其内容如下:
a、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
b、安全装置检测。
8.4、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5、具备施工条件后再开始安装,整个安装工作期间,必须接受现场监理和招标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8.6、招标人只提供临时水源、电源接入点,其他由中标人负责。
8.7、安装调试开始前必须通知招标人参加,并进行记录。
8.8、在进入完工装修之前,所有不需要特殊装修并且是暴露的钢制件应在表面进行除 (略) 理,若是非暴露的零件、部件、机器等,可在制造时进行除锈、 (略) 理,其防腐蚀措施必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8.9、中标人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10、 电梯到货安装之前的保护要做好,设备三大件开箱时要(略)方均到现场监督,如出现有生锈等损坏(略)方有权退货。
九、验收
9.1、预验收
中标人完成合同范围的安装与调试等工作,并经过自查符合投标要求后,由招标人、中标人、进行预验收。当检验结果与要求不符时,应排除故障或消除缺陷,并重复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合同条款”的有 (略) 理。预验收,仅作为报检依据,不承担最后验收的责任。
9.2、最终验收
预验收后,由中标人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并获得许可证后,正式移交给招标人,视作最终验收通过。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验收合格报告:
9.3.1、中标人已提供了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设备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安装调试完毕;
9.3.2、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当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及性能要求;
9.3.3、中标人完成最终验收;
9.3.4、中标人提供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招标人。
十、技术培训
中标人必须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关于操作、以及故障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施工管理
11.1、项目开始安装前,中标人必须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特点提交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该方案必须保证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相协调。
11.2、提交的施工方案必须经及招标人共同书面确认才可以进行安装施工。
十二、维修服务
12.1、本项目包括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服务及检验等与之配套的所有项目,即交钥匙工程。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品备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
12.2、质保期和免费维修保养期内工程师每月上门两次,进行现场保养和巡查,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12.3、质保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招标人同意,且不补差价;常年备有电梯配件, (略) 理、替换损坏的部件。
12.4、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
12.6、中标人自行承诺其他有价值的服务。
十三、电梯的质量保证
电梯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之日起24个月。
十四、其他要求
14.1、供货范围:以上所列的技术参数为货物的最基本要求,仅供投标人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选用档次相同、技术参数优于或等于的产品进行报价,并列明详细的参数、品牌、型号及产地等。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未使用设备。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易懂符号来表示,应能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的型号、规格、制造商;所需配件应为原装配件。
14.2、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组织及管理计划。
14.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投标总价包括所投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保险、税金、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培训、技术服务、运杂费、验收等电梯运行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14.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各种技术参数的真实可靠。
14.5、技术性能及结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现行设计、制造的各项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材、制造。
14.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质量的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且具有尽可能长的使用寿命。
14.7、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内同行业中近年内先进制造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
14.8、 (略) 提供特种设备合格使用标志。
十五、施工图纸
提供的技术参数供参考,投标人需根据实测的土建尺寸、现场情况配置设备,然后根据结构实际情况按照电梯设计参数要求进行制造。
二、相关标准: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