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略) 山岗片区规划三路道路工程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HMY招[2015]08号
各投标人:
(略) 山岗片区规划三路道路工程(招标编号:HMY招[2015]08号)答疑如下:
问题1、 (略) 山岗片区规划三路道路工程施工,其工程造价为 *** 元,应该只用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即可!而不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请明示!
答:按 (略) 。
问题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 * 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
答:按 (略) 。
问题3、 (略) 业规定,发包人审查工程竣工结算的时限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明确的竣工结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20天;5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30天;而本工程时间为56天。请代理予以确认。
答:按 (略)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 (略) 。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恒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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