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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镇商铺招标公告 | ||||||
斗门区斗门镇定于 2023年 5月 4日 10时,在斗门区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 (略) 28、42号商铺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投标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时30分,超时进场者按弃权处理,欢迎前来报名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信息 | 合计面积 | 租赁年限 | 招标底价(元/月) | 投标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
(略) 28号商铺 | 24.2平方米 | 5年 | 1320 | 5000 | 斗门镇社会福利中心附近 | |
(略) 42号商铺 | 21.3平方米 | 5年 | 1080 | 5000 | 斗门镇社会福利中心附近 | |
备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未中标,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2、任何单位或个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租金,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3、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上述商铺租赁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 ||||||
四、本次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投,底价:见上表,报价幅度50元/次(注意:租金以成交价为基准每两年递增5%),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中标者必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逾期缴交者,按所欠租金每天罚滞纳金5‰,逾期25天者,视作违约处理,收回商铺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 | ||||||
五、领取资料:投标单位可于 2023年 4月24日至 2023年 4月 28日,上午9时至12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斗门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到斗门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划款进帐单,金额为每间5000元,并到银行缴款,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5时前,凭缴款单存根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投标资格。 | ||||||
七、实地查看:本次组织有意投标者实地查看商铺,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必须参加2023年4月26日由出租方组织的查看商铺活动,否则不允许报名。 | ||||||
八、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10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斗门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现场(镇文化中心大楼三楼投标厅)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收据;(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联系地址: | 斗门镇大道北100号 | |||||
联系人: | 张小姐、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6-* | |||
斗门区斗门镇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