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飞机融资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中国 (略) 2025年飞机融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一、项目内容: |
(一)项目名称:2025年飞机融资采购项目 |
(二)项目编号:CGXM-PUR-E-#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四)项目地点: (略) |
(五)项目需求: |
为国航提供飞机融资租赁服务。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合同。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 (四)2020年以 (略) 提供飞机融资租赁的服务经验,且无不良违约记录。 | (五)供应商和为其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实体(若有)与国航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 (六)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七) (略) 黑名单供应商、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报名要求: |
(一)未在 (略) (略) (网址:http://**)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8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 (略) 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三)报名材料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 | 8.2024年1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纳税和任意1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9.服务业绩及证明材料:请提供1份自2020 (略) 提供飞机融资租赁服务的协议关键页。“协议关键页”是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未附协议关键页的业绩证明无效 | 10.提供最新的(1)“信用中国”(http://**)中的【完整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在中国 (略) (http://**)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略) 页截图;(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查询的【完整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上述材料如 (略) 罚记录的,须另行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 11.供应商和为其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实体(若有)与国航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并且在2020年以来在飞机融资租赁领域无不良违约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一)报 (略) 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 (略) (略) (网址:http://**),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 (略) (略) (http://**)和(http://)同时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国 (略) |
联系人:周天飞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电子邮箱:*@*irchina.com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 (略) (略) 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略) 首页(网址:http://**)。 |
十、其他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每份材料命名为“材料名称-报名单位简称”。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 (略) 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 (略) 理措施。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