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宅基本情况
茂名御湖 (略) (略) (略) 南海大道3号,本次招租共有12套住宅,建筑面积为107-121㎡(详见户型图),规划用途为普通住房。其中8套为精装房,4套为毛坯房。
二、招租价格
本次住宅招租设定单价最低控制价(此单价只是含税租金,不含其他费用),不设上限,参与竞租的报价为每套住宅的独立单价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单价最低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有线电视等费用及其他由承租方居住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单价最低控制价详看下表: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房间结构 | 单价最低控制价 | 备注 |
1 | 13号楼302房 | 107.76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2 | 13号楼303房 | 92.21 | 三房二厅一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3 | 13号楼304房 | 92.7 | 三房二厅一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4 | 16号楼301房 | 119.31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5 | 16号楼901房 | 119.31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6 | 20号楼701房 | 113.52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7 | 20号楼1302房 | 112.97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8 | 22号楼1104房 | 107.93 | 三房二厅二卫 | 13元/㎡/月 | 精装房 |
9 | 21号楼602房 | 121.76 | 三房二厅二卫 | 8元/㎡/月 | 毛坯房 |
10 | 21号楼603房 | 108.33 | 三房二厅二卫 | 8元/㎡/月 | 毛坯房 |
11 | 21号楼701房 | 121.27 | 三房二厅二卫 | 8元/㎡/月 | 毛坯房 |
12 | 21号楼702房 | 121.76 | 三房二厅二卫 | 8元/㎡/月 | 毛坯房 |
三、招租公告时间
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报名文件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请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将报名文件(报名文件格式请下载附件填写,每套住宅需独立提交一份)装进文件袋并密封后递交至我司,报名时应每套住宅单独报价,请同时提交递交竞租保证金500元/套的银行回执(竞租保证金请按每套住宅划入我司账号,不收现金。户名: (略) 高地智 (略) ;账号: #0135 ;开户行:广发银行茂名电白支行),我司将在招租工作完成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租成功者的竞租保证金。竞租成功者应于竞租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茂名御湖 (略) 房屋租赁合同》,竞租成功者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报名地点为: (略) (略) 南海大道3号茂名御湖 (略) 售楼部;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668-#。
3.报名要求
(1)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正反面),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需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按指印,原件备查)。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我司按照公开竞价、择优选择、价高者得的原则评审,届时将电话通知竞租成功者。
六、出租用途及期限
租赁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承租方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恶臭等物品,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1年起,不超过3年。
七、竞租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没有 (略) 罚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不良经营或管理记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租赁活动。
八、其他事项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 2个月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交回房屋15个自然日后,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如承租方存在违约,应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无息退还。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如需装修、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置或对该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承租方或出租方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无权转租、转让该房屋。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转租他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5.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该房屋实际管理人,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等所有安全事故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本次招租不统一组织到现场查看竞租房屋,请自行前往查看(看房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668-#)。
7.其他未尽事宜请看合同条款。
附件:1.报名格式.docx
(略) 高地智 (略)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