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集体意识,提高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便于学校管理,根据《教育部、 (略) 、 (略)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装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略) 质量 (略) 、 (略) (略) 《 (略) 学生服“双送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合质发〔2018〕79号)等文件精神,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同时向县 (略) 报备,经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研究决定,拟成立校服评标小组,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招标。
一
项目名称
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2024年七年级学生校服制作服务
二
招标内容和数量
1.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时,须提供完整的夏秋冬校服样品各一套[每个竞标单位只需提供一个系列(夏秋冬)样品,超过一个系列设计方案视作无效]。
2.校服款式及数量
三
校服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1.按(略)《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GB/T(略)-2009《机织学生服》标准和GB/T(略)-2009《针织学生服》标准的技术标准执行。
2.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缩水、(略)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等各种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生校服》(GB/T (略)-2015)标准,校服面料为优质品,透气、轻便、有弹性;颜色正,不褪色,不变形。
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凡具有唯一性的参数及配置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产品参数、配置等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和销售,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商, (略) 参与设计和生产,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设计、设备、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必须保证供货准时,服务快捷、品质可靠、调换准确及时,为特殊身材的学生来校量身定做。
4.必须提供投标人自产的实物样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质监部门检验标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开标时间前7天内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截图上应显示有查询时间)。
8.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已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近期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纳税证明复印件。
5.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提供前三年内(2021年9月1日-2024年9月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生产和销售。
9.产品设计图片并附设计说明(包括创意设计、产品尺寸、款式、材质、工艺、技术参数等进行详细说明)。
10.投标单位需准备校服样品、布料、价格和质量 (略) 出具的对该产品的检验报告,且符合GB/(略)-2015国家标准。
11.针对本项目产品销售授权或代理证书。
12.其它需要说明和补充的事项,如对贫困学生减免费用等。
13.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有一样不实,该标书作废并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投标。
六
投标人标书编制及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情况介绍(具备生产、经营校服的情况,企业的企业文化及实力);能反映投标单位近两年来业绩状况的有关资料;
3.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
4.产品质量承诺书;
5.产品售后服务;
6.相关资料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内容;(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页码,同时加盖鲜章。标书需提供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后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校内公示宣传栏同时发布)。(2024年10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各投标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制作投标文件,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送至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门卫室或学校联系人。
3.报名材料:
投标单位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质文件及认证书;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荣誉;产品检验报告;体系认证;供应商业绩(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已完成的同类型相近规模学校学生校服供货业绩);提供所设计完整的一个系列(春夏秋冬)校服样品一套,为便于辨识,需在外包装上贴上企业标签(未能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经过评议组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材料的初审,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 3 家供应商。确定入围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筛选出的 3 家供应商,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评比。
八、开标程序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标小组对各企业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召开评审会。
2.校服标书评标:
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下午3:00
地点: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监督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标书”“报价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应标人对其“标书”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报价表”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进行开标记录,及评分程序。
5.由评标小组现场打分,并现场确定统分人,打分结束现场统计结果。根据评分结果,初步确定入围企业。
6.家委会代表和学生代表针对入围企业送来的产品样品进行质量、价格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企业。依照公开、民主、透明的原则,
7.公示中标企业: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企业,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8.签订合同: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评标小组通知中标企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合同签订由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家长委员会参与,明确校服的面(辅)料及成衣的品质参数。中标企业必须对学生校服所用面(辅)料产品提供有资质的纺织纤维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到货后学校随机抽取一套产品由家长会员会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九、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规定实行“三包”,如尺寸不合适包换至合身。
2.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全免费上门包换或 (略) 理。
3.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按此次招标方提出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对中标人的提供的货物任意抽取进行抽样检验;同时要求中标人无偿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产品(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抽检货物检验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收货,最终中标人须附上结论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采购人方最终收货并验收。
十、其他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校服评标小组。
2.中标企业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企业的合作。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3.校服总费用的5%作为质保金,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配送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质保金不再支付(质保期一年),后期招标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4.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招标结束后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 (略) 理。
5.校服费用由七年级各班家委会负责收取,代收费统一汇缴到肥西县 (略) 设立的专门账户, (略) 核算分中心统一管理。
6.七年级新入学贫困生如有申请,根据相关政策,校服供应商根据政策应予以减免校服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祝潮涌 (略);
张荣军 (略)
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
肥西县花岗初级中学家委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