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扶风县 (略) 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扶风县华 (略) 华能益光扶风*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扶风县午井镇高望寺村、强家沟村、四户村、午井村、小寨村等,总面积30.1754公顷(其中园地30.1754公顷)。该临时用地仅限用于施 (略) 、 (略) 、 (略) 埋设等临时辅助工程用途。此临时用地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使用期两年。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使用期结束后,需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1年内按照已批准复垦方案完成上述用地复垦。
扶风县 (略)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