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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太平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招标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麻章区太平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和答疑:
一招标文件澄清
原文:
2.12.4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如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活动的,请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
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改为:
口2.12.4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如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活动的,请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
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招标文件答疑
1招标文件第31页中部,序号6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类似工程业
(略) 政污水管网类业绩。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中工程内容含有给排
水工程的描述,是否满足此项要求
答:满足。
2招标文件第31页下部至第32页上部,序号7其他,7-1企业信誉情况中
较大安全事故是否以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s:/www.mohurd..gov.cn/index.html)官网中查询或公示的信息为准较
大安全事故的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请问终止时间是
答:以中国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挂网之日为止,即2023年9月28日为止。
注:本招标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出的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麻章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衡理X峰管限
2023年10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