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推荐,区教研室组织专家组评审, (略) 党委研究同意,我区 * 年中小学“教学领雁”、教学“克难攻坚”人员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1.在公示期内, (略) 、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 (略) 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8月 * 日起到9月2日止。
4.公示受理科室:组织人事科。电话: *** 。手机: *** 。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