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厂外出水管线工程碎石、砂石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0615-*)
一、招标条件
(略) 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厂外出水管线工程碎石、砂石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 ,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其中主要包括: (略) 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厂外出水管线工程碎石、砂石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14:00时-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河西 (略) 19号405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16日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 (略) 19号201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6日9:30时止;
地点: (略) 201会议室( (略) 河西 (略) 19号201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河西 (略) 19号
联 系 人:田赛超、王宇婳、华鑫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