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米涤纶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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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94-*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米涤纶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工业园C区纺织产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江西金溪工业园C区纺织产业园内,占地面积7645.73m2,总建筑面积约9180.16m2,新建一栋建筑面积为8985.76m2的1层厂房用于生产,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一栋2F办公区、1栋1F厂房(内设仓库、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6°46′17.314″,北纬27°57′20.108″。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1%。 主要产品及规模:项目年产*米涤纶布。 主要工艺流程: 喷水织布:涤纶长丝→整经→织造→卷布→检验→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与织造废水。项目织造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中表1高回用率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至喷水织造。项目废水为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预处理达标后接管金溪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采取扬尘及废气防治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水织布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降噪,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废主要为废劳保用品、污泥、废丝、废纸筒、废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废丝、废纸筒、废布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需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劳保用品收集于垃圾桶,废油脂存储于密封桶内,污泥袋装存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项目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cr:0.052t/a,*:0.00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