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 (略) 年产7000吨编织袋筒料、1500吨软包装、500吨印刷膜扩建项目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5年1月03日起,截至2025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7000吨编织袋筒料、1500吨软包装、500吨印刷膜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的企业。现企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在原址( (略) (略) 180-260号),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 (略) 年产7000吨编织袋筒料、1500吨复合编织袋、1500吨软包装、500吨印刷膜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有项目仍在生产,在保持占地面积和3#生产车间设备审批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本项目将新增购置生产设备在1#生产车间1-7层进行生产,新增彩印机6台、干式复合机3台、无溶剂复合机1台、圆织机50台、抽边机6台、1台拉丝机、2间熟化室和1台冷 (略) 理装置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达到新增年产500吨编织袋筒料、500吨印刷膜和1500吨软包装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用地面积7234m2,总建筑面积#.49m2。项目建成后共有员工138人,生产车间三班24小时制生产(后道车间单班制),年工作300天,预计全厂可达到年产7000吨编织袋筒料、1500吨复合编织袋、1500吨软包装、500吨印刷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
方位 | 距离 | 方位 | 距离 | |||||
大气环境 | 1 | 西侧民宅 | 西侧 | 约31m | 21 | 龙港高级中学 | 东南侧 | 约2155m |
2 | 南侧民宅 | 南侧 | 约58m | 22 | 1#规划居住用地 | 西侧 | 约27m | |
3 | 杨家宅村 | 东南侧 | 约243m | 23 | 2#规划居住用地 | 南侧 | 约17m | |
4 | 东河 (略) | 西北侧 | 约319m | 24 | 1#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西侧 | 约556m | |
5 | 中瓯金色悦府 | 北侧 | 约678m | 25 | 3#规划居住用地 | 西侧 | 约819m | |
6 | 西桥村 | 西北侧 | 约1147m | 26 | 4#规划居住用地 | 西北侧 | 约234m | |
7 | 望洲花苑 | 西北侧 | 约862m | 27 | 2#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西北侧 | 约1075m | |
8 | 新兰村 | 西北侧 | 约2000m | 28 | 1#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西南侧 | 约736m | |
9 | 三垟村 | 西北侧 | 约1454m | 29 | 2#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西南侧 | 约996m | |
10 | 黄家垟村 | 西南侧 | 约2398m | 30 | 5#规划居住用地 | 西南侧 | 约1124m | |
11 | 胜利村 | 西南侧 | 约1866m | 31 | 6#规划居住用地 | 西南侧 | 约558m | |
12 | 双河村 | 西南侧 | 约1154m | 32 | 3#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南侧 | 约386m | |
13 | 樟家楼村 | 南侧 | 约2249m | 33 | 4#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南侧 | 约218m | |
14 | 薛家桥村 | 东南侧 | 约2461m | 34 | 5#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东南侧 | 约501m | |
15 | 章家垟村 | 东南侧 | 约1731m | 35 | 7#规划居住用地 | 东侧 | 约618m | |
16 | 杨家底村 | 东南侧 | 约1885m | 36 | 3#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东侧 | 约1018m | |
17 | 东 (略) | 东北侧 | 约474m | 37 | 4#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东北侧 | 约1101m | |
18 | 龙港第二高级中学 | 东北侧 | 约1618m | 38 | 5#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东北侧 | 约751m | |
19 | (略) | 东北侧 | 约2201m | 39 | 6#规划商业服务用地 | 东北侧 | 约567m | |
20 | 龙港实验中学 | 东侧 | 约1280m | 40 | 8#规划居住用地 | 北侧 | 约606m | |
声环境 | 1 | 西侧民宅 | 西侧 | 约31m | 41 | 6#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北侧 | 约763m |
2 | 南侧民宅 | 南侧 | 约58m | 42 | 7#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 西北侧 | 约1011m | |
水环境 | 1 | 附近内河 | 西侧 | 1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根据调研,本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B级标准) (略) (略) 。 (略) (略) 统 (略) 理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其 (略) 理达标排放后,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调配、印刷(含擦拭)、干式复合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处理后于楼顶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复合、拉丝、配套造粒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楼顶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燃气导热油锅炉废气收集后拉高排放(DA003)。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标,废气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根据AERMOD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且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颗粒物、SO2、NOX在叠加在建、拟建污染源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附近敏感点各项污染物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夜间:55dB),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 (略) 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达标排放。
2、废气:设置独立密闭的调配、印刷和干式复合车间,在车间上方设置高效集气装置收 (略) 域内的调配、印刷(含擦拭)、干式复合废气,并保持微负压,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冷凝回收”处理后于楼顶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取95%、处理效率取90.16%;对淋膜复合、拉丝、配套造粒车间设置有效集气措施,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5%,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不低于35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DA002);对燃气导热油锅炉废气收集后拉高排放(DA003)。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彩印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 (略) 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略) 。项目 (略) 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和冷却水沉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印刷版和废印刷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油墨渣、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胶粘剂等危废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略) 年产7000吨编织袋筒料、1500吨软包装、500吨印刷膜扩建项 (略) (略) 180-260号,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 (略) 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 (略) 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 (略) 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375**333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略) (略) 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