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合肥英利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合肥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台创园永兴大道1号 | |
建设单位: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东鸿 (略) | |
项目概况: | 合肥 (略) (略) (略) 庐江县台创园永兴大道1号投资56000万元,拟用地面积约60.5亩,建设“合肥 (略)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包括原料区、清洗线、电泳线、冲压区、焊接工作站、热压区、注塑区及成品区等配套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产品包括金属表面处理和汽车零部件两类,其中金属表面处理生产规模包括铝清洗900万件/年、电泳涂装500万件/年、粉末喷涂63万件/年;汽车零部件生产规模包括冲压件1130万件/年、焊接件188万件/年,注塑件11.6万件/年、热压件361.2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施工期 1、废水:在施工场地建造临时废水隔油沉淀池,隔油沉淀池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处理后的水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施工期间可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严禁使用劣质油料,加强机械维修保养,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尾气排放量;对施工场地区域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建筑物拆除应辅以洒水压尘;施工现场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在施工区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确保净车出厂;建筑垃圾、弃方及时清运,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采取蓬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措施,临近敏感点区域加强洒水;建筑工程施工应做到“六个百分之百”。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在施工机械与居民点之间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应优化施工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强噪声设备;在挖掘机、柴油发电机组、振捣器施工时应采取围挡或移动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午休时间12:30~14:30和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活动。 4、固废:施工弃土回填,多余部分运至取弃土场;建筑垃圾须分类收集,能回收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 (略) 政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 1、废水: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由厂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切割废水通过水箱(内置细密网格栅过滤切割时产生的沉渣)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系统外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水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和保洁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庐江县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含磷废水经含磷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磷化工序,脱脂废水经脱脂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同经钝化废水预处理的钝化废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庐江县台创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尾水人工湿地排入小南河。 2、废气:焊接烟尘:本项目共设置两个焊接工作区域,拟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焊接烟尘,收集效率可达95%,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过滤器处理(TA001处理效率为99%),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热压超声波焊接注塑点胶废气:注塑、热压、超声波焊接及点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汇入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2处理效率为90%)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酸洗废气:酸洗废气经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碱液喷淋塔处理(TA003处理效率为90%)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电泳及危废间废气:本项目设置一条封闭式电泳线,只留产品进出口,采用整体抽风的方式收集废气(收集效率90%)。电泳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经“板式换热器”降温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TA004处理效率为90%)电泳及烘干废气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喷砂喷粉粉尘:喷砂及喷塑均在密闭室里进行,经微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8%)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TA005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 喷粉固化废气: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经“板式换热器”降温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6处理效率为99%)经同一根排气筒(DA006)排放; 锅炉天然气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TA007)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 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通过柴油发电机尾气净化装置(DPF黑烟颗粒捕捉器)处理,颗粒物去除效率达90%以上,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3、噪声:针对各种噪声源产噪特点,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减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收集后外售;废滤袋、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污泥、蒸发浓缩废盐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 | |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