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泓溢薄膜科技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略) 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概况: (略) (略)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路(顺景变电站侧)(N22°22′46.521″,E113°20′14.060″)。企业总投资825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只用作食品包装,不含生产电子类有机薄膜),年产工双向拉伸聚酯薄膜5932吨,用地面积22620.6m2,建筑面积为22372.52m2。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净化处理后,最终排入石岐河。
生产用水技改扩建后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塔的水是间接冷却法国西利亚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线2上的工件,故冷却水循环使用是可行的。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薄膜挤出工序1中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19米排气筒排放;
薄膜挤出工序2中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产生交通噪声。项目在采取设备减振、降噪、隔声等综合处理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净化周围卫生与环境。
一般固体废物如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可回收的次品、边角料,一般废塑料包装材料等以上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包装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废手套,年 使用手套、抹布约,废气处理过程产生饱和活性炭;以上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无产生影响。
三、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月19日 - 2024年1月1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板芙镇深湾村宏景路(顺景变电站侧)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邮箱:*@*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