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略) 智能矿山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略) (略) 智能矿山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南侧、 (略) 西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场需求, (略) (略) 拟计划投资*万元,在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南侧、 (略) 西侧投资建设智能矿山设备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m2,项目建成后年产智能矿山设备500台(套)和智能矿山机械设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200套,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人民币,建设钢结构厂房、办公楼、宿舍等,购置生产设备106台(套),年产智能矿山设备500台(套);二期项目投资3.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人民币,建设钢结构厂房,购置智能矿山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生产设施88台(套),年产智能矿山机械设备配套的废气处理设备200套,一期二期建设持续进行,同时建设完成,同时投产,故进行整体分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涂料废气、熔化、浇注废气、砂处理废气、机加工废气、清理-抛丸废气、焊接废气及喷漆烘干废气。涂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清理-抛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过处理后,本项目涂料、砂处理、熔化、浇注、抛丸、机加工、焊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苯及苯*烯、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0)中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厂区内VOC(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循环更换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循环更换废水一起进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可以满足《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可起到一定降噪效果。厂界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设置一般固废间和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为废EPS板、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熔化炉渣、焊渣、废焊丝。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EPS板、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熔化炉渣、焊渣、废焊丝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液桶、废乳化液桶、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乳化液、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手套、金属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贮存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10-*-04-01-*) |